剛剛參加了一個在太子道麥當勞舉行的「破處生日會」。這個名生日會的節目卻是個藝術行為項目,由剛踏進藝術界的新進藝術家舉行和演出。先不談論其藝術內容,想從籌劃角度看一下藝術行政工作的問題。
藝術家兼任行政工作並不稀奇。有些事情如展覽工作,如果藝術家自己不主動發起,相信難有展示自己作品的機會,正如是次「破處生日會」展覽,所有的籌備工作都是藝術家以團體形式進行,分工合作之下,成績也算不錯,當中,有預先登記的參觀者、有程序、有節目內容、有食物、有宣傳、有聯絡、有嘉賓也有臨時旁觀者等,基本的行政工作做到了,作品也展示了,現場氣氛也有了,全由藝術家擔任,似乎藝術行政人員可以缺席了。
然而,所謂行政工作,並不就是如此簡單,其他如:收藏、政策及市場研究、本土宣傳/推廣、策展/劃、連繫及中介角色等重要工作,都可以使藝術有更遠大的發展。看一看現今文化藝術機構能否從一般行政範疇過渡到更專業、更遠大的理想時,的確還有一點恐懼,因很多機構都有一個毛病,就是喜歡把工作重點放在權力的議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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